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警务辅助人员,安排至市局相关部门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具体要求 |
工作 地点 |
工作内容 |
考试 项目 |
110接警员 |
4 |
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良好的语言沟通、文字组织和熟练的打字能力,有扬州市区户口且在市区有长期固定住所。同等条件下,已婚已育者优先录用。 |
扬州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润扬中路98号) |
值守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报警,开展接处警等相关工作,全年实行轮班值班勤务制度。 |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
专职驾驶人员 |
2 |
男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C照以上准驾资格,驾龄3年以上。熟悉电脑和办公软件操作,持有A1、B1驾驶证者优先录取。 |
扬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润扬中路98号) |
协助开展警用车辆驾驶、车辆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
巡防辅警队员 |
19 |
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有擒拿格斗等特殊技能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
扬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新城河路290号) |
协助开展街面巡逻、留置看护、应急处突等工作。全年实行轮班值班勤务制度,轮班期间有24小时值班(均包括法定节假日)。遇有重要特殊任务时,需连续多日封闭值班备勤。 |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
1 |
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
二、基本要求
报考人员除需要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7年3月7日至2004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3.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本人家庭成员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或正在服刑;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处罚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7日至3月11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方式
招聘岗位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110接警员 |
扬州市公安局 (润扬中路98号) 一楼120办公室 |
陈警官 |
87031171 13705270073 |
专职驾驶 人员 |
扬州市公安局 (润扬中路98号) 一楼120办公室 |
宋警官 |
80681822 13813172111 |
巡防辅警 队员 |
扬州市公安局 巡特警支队 (新城河路290号) |
黄警官 张警官 |
87032982 13905272999 |
(三)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近期拍摄的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他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疫情防控承诺书。报名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几个环节。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参加笔试,主要考察日常理解能力及应知应会知识,总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总分100分。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和运用(专业驾驶技术)等方面技能,总分100分。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俯卧撑(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三项。体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各小项相加后取平均分计入总分。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成绩(体能成绩)×40%。
五、体检
通过前期程序的,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按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除符合本公告中招聘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规定开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将在扬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五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考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工作,视报名情况,有序安排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工资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扬州市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九、纪律监督
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扬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7031332、87031337。
十、其他
1.本公告中“以上、以下”都含本项。
2.本公告由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处、巡特警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3:2022年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疫情防控告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