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录1名新媒体编辑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男性新媒体编辑。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
2、在江都区有固定住所。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品行良好,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随警作战,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二)岗位要求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媒、文秘、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或动画影视专业毕业,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充满兴趣并能熟练使用,掌握基本的PS图片编辑、H5制作和短视频剪辑技能。
2、志愿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保密意识强。
3、关心时政,对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有敏锐观察力和思考能力,策划意识强,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案编辑能力。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新媒体运维经验1年以上及汽车驾照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6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应聘报名表》,以Word文档形式,通过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接收邮箱地址为:449372079@qq.com。
3、资格审查:报名完成后,将由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治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以参加面试考核,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将专门电话通知,面试考核将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具体安排视报名情况确定。
(二)考核面试
1、方式:采取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
2、地点: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治处(江洲路66号,砂之船奥特莱斯东)。
联系人:杨警官,联系号码:15952569540。
3、需携带的材料:
①近期拍摄的1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3张;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202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其他需证明身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有关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录用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按照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治处通过前期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设置试用期。
三、岗位性质及工资福利
1、招录岗位为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公安新媒体编辑运维工作。
2、工作地点在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政治处宣传股。
3、工资面议。享受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