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1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0日- 21日(9:00-11:30? 14:00-17:00)
地点: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8楼培训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
2、2021年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包含未就业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3、在职人员、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1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审查。其中,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扬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1年5月21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1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名单.xls
咨询电话: 0514-87517071 0514-87963935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