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5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0年5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扬州市广陵行政服务中心211室(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2楼)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
(包含未就业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4.在职人员、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7、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复审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见附件二)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允许参加审查。其中,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扬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及受托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0年7月29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一:2020年5月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咨询电话:广陵区人社局0514-87340553?0514-80825089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