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台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市委统战部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东台市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其中,参照管理人员还需符合苏人社发〔2016〕428号通知规定的交流条件。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统战事业,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视同称职);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5年、3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近两年报名参加我市各类选调未经批准弃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市行政中心0625室,联系人:王海洋;联系电话:85212281)。
3、报名提供资料:①《东台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3张及电子照片;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2、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
(三)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中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对报名参加选调后弃考等情形,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突出政治标准,着重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察时须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4、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结果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15-68830823、0515-89560821。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台市委统战部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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