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湖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以及《盐城市2021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现将我县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下午14:00-18:00,为期半天,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六楼会议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225号,联系电话:0515—86220569)。
三、复审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请考生务必提前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查询网址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学位证书查询网址为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其中,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1.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2021年毕业生协议书应为空白);
2.就业报到证及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承诺书(非2021年毕业生提供);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行资格复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建湖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2.建湖县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登记表.xls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