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职位
法官助理岗位6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江苏省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忠诚干净担当,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未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选调:
①具有《公务员法》、《法官法》等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纪律机关审查或者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④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⑤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二)法官助理岗位条件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或者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调:
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
②在法院担任法官助理或书记员三年以上的;
③近三年有省级及以上调研成果、案例分析、应用法学论文等三类获奖作品(不包括信息、宣传作品)或者省级法学期刊发表作品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报名资料,于2020年9月22至10月10日之间的工作日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邮寄报名:报名人员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好后,将表格电子版和其他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于2020年10月1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ycydfyzzb@163.com,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资料用快递寄出(以邮戳为准)。
3.现场或邮寄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邮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5号;邮编:224000;联系电话:0515-88425055;联系人:周女士)。
4.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从网上下载填写的《2020年盐都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复印件;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4张);
(7)原职务任命文件;
(8)工作经历证明;
(9)主要工作成果(如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应用法学论文等)、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其他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资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报名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依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选调计划。
(三)笔试
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得分,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总分100分。
(五)考察
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前被考察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体检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
综合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可依次递补。
(八)调动任命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者所反映问题不实的,按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并按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任命手续。最终选调人员在本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组织纪律进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5-68829932;联系人:顾女士。
本次选调将电话告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