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19年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大专医学生公告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我市2016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大专毕业生定向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市2016级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东台市2019年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按期、按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
4.符合2016年与原东台市卫计委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中明确的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4.其它违反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18日;报名地点: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办公室(金海东路18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报名表1份(附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68009980,85212451。
2.资格审查
市卫健委、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10月19日上午到市卫健委办公室(二楼)领取考试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查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0月19日下午3:00-5:00,笔试地点定于市疾控中心五楼会议室。
笔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5.选岗
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分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成绩相同者,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选择,每人限选一个岗位,选岗后不得更改。
6.聘用
选岗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执业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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