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县2019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我县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9—23日(周末正常工作)。
地点:滨海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714室(滨海县东坎镇迎宾西路1号县政府大楼7楼)。
提醒: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应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经我省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4、笔试准考证。
5、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职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相关考生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盖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入党志愿书除外),并提供复印件。提供的材料须实事求是,如事后发现所提供材料存在不实情况,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联系号码:84108522、13770125086、15195105385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