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大丰区高新消防站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大丰区高新消防站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消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执勤战斗员(6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年龄为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
2、消防车驾驶员(4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年龄为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1年以上驾龄。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志愿加入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爱岗敬业;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7、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退役士兵(优先考虑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2)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4月3日。
报名地点:大丰区丰华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大丰高新区五一路1号,丰华街道办事处会议培训中心101室)。
联系人:季女士,电话:0515-68856997,13182189739
报名材料:应聘者按照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到报名现场填写《大丰区高新消防站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并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审验)和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位)证书;驾驶证(B牌以上的才提供); 士兵退伍证(退伍军人才需提供);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材料(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才需提供); 无犯罪证明;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
(二)考核
1、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1500米跑、俯卧撑(2分钟)、立定跳远。每个项目设达标成绩60分,体能测试成绩为3个项目的平均成绩。每个体能测试项目均达标者方可进入笔试、面试。
分值项目 |
30周岁以下 |
30周岁以上(含30) |
||||
1500米跑 |
俯卧撑(2分钟) |
立定跳远 |
1500米跑 |
俯卧撑(2分钟) |
立定跳远 |
|
100 |
6’ |
60 |
3米 |
6’30’’ |
60 |
2.8米 |
90 |
6’30’’ |
50 |
2.8米 |
7’ |
50 |
2.6米 |
80 |
7’ |
45 |
2.6米 |
7’30 |
45 |
2.4米 |
70 |
7’15’’ |
40 |
2.4米 |
7’45’’ |
40 |
2.2米 |
60 |
7’30’’ |
35 |
2.2米 |
8’ |
35 |
2.1米 |
55 |
7’45’’ |
30 |
2.1米 |
8’15’’ |
30 |
2米 |
50 |
8’ |
25 |
2米 |
8’30’’ |
25 |
1.9米 |
45 |
8’15’’ |
20 |
1.9米 |
8’45’’ |
20 |
1.8米 |
40 |
8’30’’ |
15 |
1.8米 |
9’ |
15 |
1.7米 |
2、笔试
进行理论测试,卷分100分,内容包括语文、政治、历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应知应会的消防安全知识。此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按照体能占50%,理论测试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退役士兵或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人员在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个人自理。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1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依顺序替补。
(四)政审
通过体检的人员,由丰华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公示和聘用
1、政审合格者试用期为3个月,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盐城市大丰区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大丰区高新消防站工作。
2、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45天。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劳动合同所属方按流程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2、正式录用后应发工资为4600元/月,缴纳“五险”。
3、经考核合格,长期在消防队伍工作者,工资随工作年限递增,综合素质过硬者可任命特殊岗位并领取岗位津贴。
(二)休息时间
灭火救援岗位采取轮班执勤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每月休息不少于6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队伍执勤需要统一适当安排轮休。
(三)食宿标准
免费提供食宿。同时,将按季节气候特点,统一发放消防战斗员个人被装。
五、本公告由大丰区丰华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68850526
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办事处
盐城市大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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