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化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服从管理,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适应相关岗位要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 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考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录人数 |
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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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等 |
盐城市文化馆 |
非遗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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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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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档案管理、 中文文秘类,中共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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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 |
1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文化馆(http://www.yctsg.cn/)网站下载并填写《盐城市文化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
2019年2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
盐城市文化馆办公室(盐城市毓龙东路26号)
联系人:顾德琴 联系电话:0515-8160301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请认真准确填写《盐城市文化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盐城市文化馆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盐城市文化馆商议确定比例。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
笔试、面试由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盐城市文化馆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聘用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盐城市文化馆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细则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用工的方式,拟聘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文化馆办公室 0515-8160301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0501628(盐城市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组)
0515-86664519(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处)
盐城市文化馆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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