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力量,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到基层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考录当年为不定等次),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符合选调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4、盐城市大丰区公务员不得参加选调;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选调职位 |
选调计划 |
选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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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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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机关 |
基层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岗位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不限 |
具有两年以上市场监管工作经历,在食品安全监管岗位工作 |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机关 |
基层分局药品安全监管岗位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不限 |
具有两年以上市场监管工作经历,在药品安全监管岗位工作 |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机关 |
基层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岗位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不限 |
具有两年以上市场监管工作经历,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岗位工作 |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机关 |
基层分局执法监管岗位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中文文秘类 |
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 机关 |
基层分局执法监管岗位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法律类 |
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注:专业目录参照《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负责。
选调咨询电话:
市场监管局 0515-83529581
人社局考试中心 0515-83929210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705室。(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南首)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等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大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4)资格审核:区市场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2,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组织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原则上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如果报名人数较多,将根据情况组织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分数计算:如果直接面试,则考试分数=面试分数;如果进行笔试,则考试分数=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分数,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4、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大丰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5、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