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委宣传部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县委宣传部机关文字综合岗位人员2人(行政编制);
2、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人(事业编制);
3、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2人(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
3、行政编制报考人员须为本县范围内在岗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部分工作人员(是指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经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中,原为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人员,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报考),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编制报考人员须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人员。
4、报考人员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过文章的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专业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范围内,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专业不限。(专业要求详见选调职位表)
7、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县内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有:
1、发布公告。在《射阳日报》、射阳政务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上述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复印件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工作岗位须服从县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县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达到拟选调人员3:1的比例,如不足,则相应削减选调岗位。
3、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常识和文稿撰写能力,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各占50%。
4、考察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选调总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县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5、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府公示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公告与考试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8月下旬起。
2、报名时间、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5日,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行政中心505室)。
3、笔试、面试时间:9月下旬。
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