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政务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因我区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盐城市(含各县、市、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2)岗位:总服务台工作人员。限女性,身高1.62m以上,形象气质佳,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下载并填写《亭湖区政务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915室(盐城市青年东路51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九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并请认真准确填写《亭湖区政务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参加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形态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如果报名人员较多,可采取初选方式进行筛选,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基本素质、能力、水平、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及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亭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咨询电话
亭湖区政务办 0515-89802667。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亭湖区纪委派驻区政务办纪检组进行监督。电话:0515-89880624。
盐城市亭湖区政务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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