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阜宁县驻城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交流,缓解驻城部分中小学师资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
一、选调单位、学科、岗位及人数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农村在编在岗小学、初中教师(含普通中学初中部教师)。
三、报名条件
所有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在我县农村工作,教龄满5年(含顶岗年限,2013年9月1日前工作);
2.2017-2018年度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实绩居中游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近3年(2015.9.1-2018.7.1)每年病事假累计都不超过15天。
4.必须有与报考学段对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时间:2018年8月7日— 9日(上午8:30-11:30,下
午3:00-6:00)
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3室
注意事项: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并可跨学科报考,但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农村小学、农村初中、顶岗选调一个学科岗位。
农村小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小学的选调学科岗位;
农村初中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能报考面向农村初中的选调学科岗位;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师可结合自己任课情况进行报名;
借用人员在编制所在学校报考相应的选调学科岗位;
面向顶岗人员的学科岗位,由实小、附小集团参照上面的四个报名条件,按照《2017年县城小学选调优秀顶岗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凡符合条件申报优秀顶岗计划的人员须参加驻城选调考试,最后依计划、分集团、分学科(按顶岗时任教的学科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人选;面向优秀顶岗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 = 学校考核分×70% +选调考试成绩×30%(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如遇自动放弃的,可在顶岗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需提供的材料
①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2),须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12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素养。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5.确定选调对象
①根据选调计划分学段、分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录用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阜宁县2018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实施。
②由县教育局对拟选调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③录用顺序。各学科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按中、小学报考人员的总分排序,依次选岗(顶岗计划除外)。
6.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7.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到的学校如果没有空缺岗位,被选调的人员实行高职低聘;乡村教师类职称未满服务年限的在县城学校不能聘用到现有岗位。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9716809(县教育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县城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的样式
附件3:阜宁县2018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
阜宁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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