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是盐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管理。因工作需要,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人。(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邮政管理岗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1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邮政管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7月),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邮政管理局(盐城市府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307室)。联系人:刘红,联系电话:86663355。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邮政管理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盐城市人社局会同盐城市邮政管理局商议确定比例。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邮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岗位必备的知识。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1:3(同分同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邮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列入考察人选。考察时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了解。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察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拟选调人员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选调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过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