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档案管理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盐城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档案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简章所称档案管理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档案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共招聘2名:(1)档案管理学专业岗位1名(女);(2)中文专业岗位1名(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12月31日前,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需加班、值班)。
(二)岗位条件
档案管理学专业岗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具备档案管理基础知识,能熟练操作档案管理软件和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档案编研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中文专业岗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具备熟练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应用技能和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粘贴照片,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寸免冠彩照3张。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综合科(亭湖区平安路9号)。
(二)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三)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测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相关知识。
(四)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按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六)政审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遇有不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五、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5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程警官
联系电话:13914609068,0515-83220471
盐城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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