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审计局劳务派遣用工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县审计局审计工作需要,现由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计辅助性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财务审计辅助性岗位 |
4 |
审计学、审计实务、会计学、会计、会计与审计。 |
大专以上 |
1.有2年以上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经验;2.有初级会计或审计职称;3.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
工程审计辅助性岗位 |
1 |
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民建。 |
大专以上 |
1.有2年以上工程造价工作经验;2. 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有造价员及以上资格;3.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
文秘岗位 |
1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 |
本科以上 |
|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貌端正;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阜宁本地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2)因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
(3)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6月15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阜宁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阜宁县胜利路32-34号,胜利菜场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7301062
3.公告网站: www.funing.gov.cn(阜宁县人民政府)、www.fnrlxh.cn(阜宁县人力资源协会)。
4.携带证件。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请认真准确填写《劳务派遣用工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5.考试收费。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6.资格审查。对参加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如没达到招聘职位人数3:1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考人数参加笔试。
四、招聘方法
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1.笔试:财务审计辅助性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财务能力;工程审计辅助性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工程审计能力;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业务能力面试两部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等;业务能力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业务操作能力。
3.成绩评定: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阜宁县人民政府(www.funing.gov.cn)、阜宁县人力资源协会(www.fnrlxh.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人数低于应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招聘工作结束后,由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劳动关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资报酬按县有关部门规定的政府购买劳务用工的工资标准执行(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本科学历为2200元/月,大专学历为2000元/月;考核奖励工资200元/月。另外,工龄工资增加15元/月,职称工资分别增加20元/月(员级)、40元/月(助理级)、70元/月(中级)、100元/月(高级))。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上述工资薪酬标准,如遇县有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将作相应调整。
监督电话:县纪委第9派驻纪检组0515-87241345,13912573669。
咨询电话: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15-87381062。
阜宁县审计局办公室0515-87241995,0515-87216304。
阜宁县强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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