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镇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盐城市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和射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射编委﹝2018﹞16、17、18号)通知精神,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名额及职责
镇区项目服务代办员;全县15个镇区各2名,共30名。
岗位职责:为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企业提出委托申请的投资建设项目等提供全程帮办、代办等服务。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六)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射阳县镇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射阳县镇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按镇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镇区岗位;
(5)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
(2)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不能开考时,在报名结束后通知报考该岗位考生,可以参加其他镇区岗位报名;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 试(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上午8:30—10:30。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11日 上午8:30-11: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 面 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下午2:30。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笔试成绩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如某招聘岗位出现报名空缺或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空缺时,可从全县参加面试但未录取的人员中,在书面征求本人意见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取舍办法同上)。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射阳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各镇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再进行递补。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联 系 人:顾丽丽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1.射阳县镇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射阳县镇区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射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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