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招录派遣员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拟公开招聘国土所派遣制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职位及名额:
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6名。开考比例1:3。
2、招聘条件:
(1)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年龄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土管理专业、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管理、财会、法律、中文、计算机信息化专业(2人)等相关专业。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国土分局至少服务三年。
(4)热爱国土工作,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基本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本科学历工资标准为4017元/月(基本工资27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各项保险1117元/月),绩效工资、工龄工资随工作年限递增,按国家规定标准帮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终按相关文件发目标考核奖。
三、招录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下载)报名,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2、考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国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合格人员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各占50%;
3、复审:根据考试和面试总成绩,对合格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了解;
4、体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体检;
5、录用:对体检合格者由盐城市人才市场、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盐城人才市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特殊情况无故或随意辞职的,当年除基本工资外,不参加年度考核。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二楼202室;
3、联系人:张宏发
4、联系电话:0515—88116375
附件下载: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都分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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