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盐城新四军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教研室教师( 事业编制)3-4名。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需适合党校(新四军干部学院)教学、研究、宣传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在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一)报名方式
1、应聘者可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途径向盐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报名。 邮件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2号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编:224007);电子邮箱:ycswdxzzrsc@163.com;传真号码:0515-89891931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联系人:张老师、曹老师、潘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515-89891623、89891621、13327983458、18362868601。
(二)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中共盐城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需递交的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可在http://www.ycswdx.gov.cn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毕业生推荐表等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若国外(境外)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
(3)提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参与项目的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考要求、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和科研成果等,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参加考核的人员需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考核分为科研成果评价和教学专题试讲两部分,按照科研成果评价成绩占30%,教学专题试讲成绩占7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全民事业编制,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另外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和安家费。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91635。
本招聘方案由中共盐城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盐城市委党校(盐城新四军干部学院)公开招录教师报名表.xls
中共盐城市委党校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