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
(学校5号楼707室)
联 系 人:孙孝龙
联系电话:0515-88875800,13961976297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④已经毕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⑤岗位表中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教师岗位A(岗位代码01、02、03、04)考试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技能操作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操作测试人选。
2.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技能操作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技能操作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二)教师岗位B(岗位代码05、06)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大赛选手岗位(岗位代码07、08、09)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四)成绩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A按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计算总成绩;
教师岗位B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大赛选手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再有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877789(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875800(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件:
1、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