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表可登录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dflss.gov.cn下载);
4.博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6.社会在职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用工)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盐城市大丰区卫生系统事业编制内在册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计生委、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联系电话:0515-83929210、0515-83288269)。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幸福西大街68号)六楼小会议室。
4.联 系 人:韦莉,联系电话:1806885812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各种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护理岗位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限应届生,未取得资格证书的)。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报名(限报一个岗位),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5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四)资格复核。面试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护理岗位面试为护理技能操作,其他招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为合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人才引进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最后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
0515-82030991(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288269(盐城市大丰区卫生计生委人秘科)
0515-83929210(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附件: 1.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