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盐城)产业园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韩(盐城)产业园规划展示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讲解员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履职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良好;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左右;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精通韩语,能够熟练运用韩语进行讲解交流的人员优先。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月2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开发区招商中心1810室)。咨询电话:0515-68821857;13770261777 。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韩国语能力等级证书、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提供原件的同时附复印件一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口试、面试。口试、面试主要采取针对中韩(盐城)产业园规划展示馆进行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事先提供讲解脚本)。根据口试和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考察对象。
五、考察考核
对入围对象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及业绩等,有无不良记录等。如在考察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入围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入围资格。
(1)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个人重大过错被企业开除或除名的人员。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录用的人员。
因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七、聘用
综合口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与中韩(盐城)产业园规划展示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加绩效考核工资构成,年薪50000元左右,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应聘人员可登陆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ycedz.com和沿海就业网http://www.yh91.cn下载报名登记表。
附件:中韩(盐城)产业园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