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城南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城南分局面向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环保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环保局监察室716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联系人:杨洲;联系电话:0515-88190716。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文秘岗的还需提供近二年本人在报刊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或撰写的有关重要文稿等,填写《盐城市环保局城南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报名者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盐城市环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5:1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环保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参加考察。考察时着重对拟选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及岗位适应性进行了解。考察后,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环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ychrss.gov.cn)和盐城环保网(www.jsychb.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环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