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商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商务发展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盐城市商务局决定面向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担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学历、专业等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商务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8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商务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沿河东路12号C楼111室);联系电话:68826191、88364775;联系人:卜爱民、朱陈。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商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商务局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遴选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本次遴选。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应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商务局共同商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商务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同意遴选证明。
考察后,按照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商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社局网站(www.jsychrss.gov.cn)和盐城市商务局网站(www.swj.yan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盐城市商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