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盐城市及六县(市)和城南新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报考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
参加面试名单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间、地点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应聘音乐、体育、美术、电教、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和职教专业教师岗位者还需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专业技能加试的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上微型课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由评委组根据招聘职位选择相应教材命题,统一提供教材。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上微型课。
3.专业技能加试主要考核招聘职位必备的专业技能。上微型课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加试。
4.成绩计算方法:加试专业技能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计分;其他招聘职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分。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布。
本次面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市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笔试、面试、技能加试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地点及具体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五、选岗
1.高中物理、初中生物、高中音乐、高中(职教)美术、小学语文、小学信息技术、职教舞蹈、职教旅游管理、职教财会等9个职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
2.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具体岗位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选岗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选岗结束后,所有职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须于规定时间内寄送至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60号,邮编:224002),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暂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招聘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515-88228661(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九、招聘工作监督
市人社局监察室、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98316(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28660(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