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安排(详细安排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间:4月20日至4月21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8:00
资格复审地点: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人事管理科(大丰市幸福东大街8号国际建丰东侧人社大厦)
联系电话:0515-83928179、0515-82030665
相关要求: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前来,超过时间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一)应届生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
3、双项协议书或派遣证
4、1寸近照6张(原则上与报考信息照片一致)
5、有单位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1、有单位的在拿录取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的解聘合同
2、在拿录取通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往届生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有单位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无业人员须出具村(居)委会证明(证明中要求注明该同志处于待业状态,无工作单位)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户口本。如果非盐城户籍:(1) 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和父母户籍证明,如系多子女的,需提供父母户籍证明及其子女的户籍证明
(2)夫妻分居的需出具结婚证书和妻子户籍证明
(3)符合随军条件的, 提供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及户籍证明
6、职位有相关要求的:
如:(1)学位证书
(2)研究生证书
(3)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7、1寸近照6张(原则上与报考信息照片一致)
注:有单位的在拿录取通知书前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的解聘合同
(三)村官、村支书、志愿者岗位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有单位的必须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身份证明
(1)村官需出具组织部的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2)村支书需出具组织部相关证明材料
(3)志愿者需出具《志愿服务证》、《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户口本
6、1寸近照6张(原则上与报考信息照片一致)
大丰市人社局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大丰市各单位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时间:4月20日、4月21日
地点: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人事管理科(大丰市幸福东大街8号国际建丰东侧人社大厦)
时 间 |
报考单位 |
4月20日 上午 8:30-12:00 |
大丰市新丰镇 大丰市草庙镇 大丰市草堰镇 大丰市大桥镇 大丰市万盈镇 大丰市小海镇 |
4月20日 下午2:30-6:00 |
大丰市西团镇 大丰市白驹镇 大丰市大中镇 大丰市刘庄镇 大丰市南阳镇 大丰市三龙镇 大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4月21日 上午 8:30-12:00 |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丰市审计局 大丰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大丰市能源办公室 大丰市区划地名办公室 大丰市救助管理站 大丰市国土局 大丰市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 大丰市地方海事处 |
4月21日 上午 2:30-6:00 |
大丰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大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大丰市卫生监督所 大丰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大丰市环境监察局 大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 大丰市港口管理局 大丰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