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3、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2004年2月1日以前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缺陷;无重听、口吃、纹身、色盲、色弱;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基层派出所勤务类岗位70名,男性,35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20日之后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2、巡特警大队岗位30名,男性,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0日之后出生),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
以上岗位同等条件下对退役士兵,学习计算机、中文、财会等专业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受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按岗位确定。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警辅办(贾汪区转型大道12号)。联系人:耿警官,咨询电话:0516-85869028。
4、提供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两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报考者如实填写《徐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技能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身体有无纹身或其他明显缺陷。在招聘各环节中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1、基层派出所岗位报考者体能测试项目包括俯卧撑、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巡特警大队岗位报考者增加双臂屈伸、引体向上项目。
2、体能达标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自备运动鞋、服装,本人携带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文字功底、基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满分100分,按照分数由高至低按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人员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巡特警大队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总分;派出所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总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进行递补。
(八)政治审查。
对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纪律和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内部调整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