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压降民事纠纷诉讼率,徐州市铜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人民调解员。现就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派驻铜山区人民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其中擅长调解婚姻家事类2名,擅长调解金融商事类2名,擅长调解物业纠纷类2名,擅长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类2名,擅长调解建设工程类2名,擅长调解商品房买卖纠纷2名,调解其他民事纠纷类2名。工作地点在铜山区人民法院(含张集、郑集、茅村法庭)。
二、工作职责
开展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协助法官开展民事调解及审判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年龄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1956年5月1日—1999年4月30日);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具有政法、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自愿从事法院诉前调解及其他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六)没有不适合从事在法院工作的其他问题。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报考人员务必提供可确保取得联系的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地点: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B座1126(休息日除外)。
资格复查:请考生在考前提供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工作相关证明)。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因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待遇
派驻的人民调解员由铜山区人民法院与铜山区司法局联合使用、管理、考核,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完成基础工作量后,基础工资为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结合工作量增加另有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
七、其它
咨询电话: 83103989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