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鹅湖镇公开招聘简章
因我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辅助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以及招聘条件
详见《2018年鹅湖镇招聘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报名地点设在鹅湖镇党政办公室(组织)(镇政府三楼313办公室),联系人:戴燕华、吴斌,联系电话:0510-88740719。
2、报考者需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证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到鹅湖镇党政办公室(组织)(镇政府三楼313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鹅湖镇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可以向党政办公室(组织)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聘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三、聘用办法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统一安排。录用人员均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转正后享受所在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四、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若发现学历、户籍、年龄等造假,经核实后,将一律取消招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鹅湖镇招聘的任意工作岗位,由此带来的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鹅湖镇党政办公室(组织)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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