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区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锡山公安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3名
二、招聘岗位
机关辅助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电脑操作,熟悉办公软件。
4、具有较好的文化写作能力。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锡山区东亭二泉中路139号(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和求职服务窗口)。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以上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填写《锡山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工作员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站下载),报名费100元。
报名咨询电话: 88709976 、88226763
联 系 人: 钱小姐、周先生
报名时请注明报考岗位
五、考试与录用
1、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电脑操作文字处理。
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总成绩。根据技能测试40%、面试60%折算出总成绩。
4、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锡山公安分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招录人选名单在锡山区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监督举报电话: 88214761
7、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部门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人员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锡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锡山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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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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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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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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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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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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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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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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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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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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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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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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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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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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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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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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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诚信外来劳动力职业介绍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