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武部2016年公开招聘职工公告
为优化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全面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 54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部分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工人计划的函》(苏人社函[2014]412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人武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军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25周岁( 1991年2月4日至1998年2月4日期间出生);
5、须具有宜兴市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6年2月3日9:00--2016年2月4日16:00
2、报名地点:宜兴市人武部政工科(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南路1号)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开考比例为1:3。
2、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其他注意事项:
(1)原非宜兴市户籍的迁入宜兴市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4日;
(2)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认证和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4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军队卫生勤务学。
《军队卫生勤务学》可以参考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年3月出版的教材。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户口所在镇、园区、街道人社所或市人社局开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人武部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程序、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0-87985125、0510-87956009。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人民武装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