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广大残疾人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州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残发〔2018〕44号)、《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是珊瑚镇、宣堡镇“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员各1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3.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7 日后出生),女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 月7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户籍;
5.高中及以上学历;
6.肢体四级持证残疾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统一组织招聘,拟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报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招聘具体方法(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并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等手续。
2.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4月22日
3.报名地点:泰兴市残联一楼(泰兴市鼓楼南路387号)4.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经市人社局或各乡镇(街道)人社工作机构确定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2802180
泰兴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