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也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18年4 月 20 日上午8:30—11:30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五)(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4月21日上午8:30—11:30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北大楼201教室,4月21日下午14:30—17:30在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22号楼(文科楼)116教室;
(2)2018年4 月22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兴化市教育局一楼传达室(兴化市兴化大道西侧,市法院西门对面)。
联系电话:0523-83242833。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并已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受理凭证。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考生在填报时,须明确报考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报名手续。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由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
(三)考试
5月11日前兴化市教育局通知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考试采用试讲形式,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素养和教师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放弃体检资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组织,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怀孕人员除外)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如有举报,经查实的,取消被举报者拟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者,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兴化市教育局)
0523-83228870 (兴化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指定网站:
兴化市政府网:
兴化市教育局-“通知公告”栏:http://www.xinghua.gov.cn/col/col8642/index.html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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