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18年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了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性质为非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理岗位,计划招聘40人。
二、 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至2000年3月26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护理专业,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年制大专不在招聘范围之内),有工作经验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理论考核与操作考核、面试、体检、签约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 公布招聘公告
医院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08: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人力资源科、护理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考核。
5.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医院官网可下载),在贴照片处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确实无法提供身份证件的,须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原件;
(4)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含以上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经资格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加入“2018泰州四院护理招聘”QQ群,申请入群者注明: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未加群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
考核分理论考核、操作考核和面试三个环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1.理论考核
时间:2018年3月27日08:00-09:30
考核人员:报名成功人员
考核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核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2.操作考核
时间:2018年3月 27日14:00开始
考核人员:按理论考核成绩择优通知
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现场确定。
3.面试
时间:2018年3月28日08:30开始
面试人员:按理论、操作考核成绩择优通知
面试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理论考核成绩占30%、操作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理论考核成绩、操作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2018年3月29日08:00-09:30。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签约
体检合格后,医院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海陵区卫计委、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3-80185016(医院人力资源科),0523-80185088(医院护理部),0523-86225972(海陵区卫计委)。
2.举报电话:0523-80185015(医院监察审计科),0523-86210508(海陵区卫计委监察室)。
3.指定网站:http://www.tzdsyy.com.cn/
附件下载>>>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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