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年轻干部简章
为大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强化基层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锻造一支结构更优、素质更高、能力更强、活力更足的社区干部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医药高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全区招聘总数为25人,具体人数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进入社区干部序列的社区年轻工作人员,以及不在社区工作的优秀青年。
招聘的基本条件是:
1.在招聘简章发布前具有医药高新区户籍。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工作,服务群众有感情、发展富民有本事、作风行为有正气。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致富能人、乡土人才等比较成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镇(街道)配合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www.tzgxq.gov.cn)、“泰高新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计划、招聘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野徐镇人民政府北二楼组织科(野徐镇野徐中路88号)
寺巷街道办事处二楼组织科(寺巷街道长泰路188号)
明珠街道办事处316办公室(泰州市青年南路29号)
凤凰街道办事处310办公室(凤凰街道永兴路66号)
泰州滨江工业园区(沿江街道办事处)207室(疏港路2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书。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对象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年轻干部报名表》(附件1),自行选择报考一个镇(街道)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各镇(街道)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发放《领取准考证通知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区党工委组织部将对招聘计划数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实际招聘人数在指定网站公告。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除提供《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外,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5)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党工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不提供考试大纲,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理论知识、农村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不设合格线。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与报名时必须一致。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综合比对政治面貌、学历等条件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五)资格复审
由区党工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区党工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由区党工委组织部统一公示。因考察不合格的不递补。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和岗位待遇
拟聘用人员拟聘岗位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并办理聘用手续,确立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自行负责解决。
正式招聘后,纳入社区干部管理,享受所在社区同等人员报酬待遇,具体发放标准由各镇街研究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社区年轻干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9690202(区党工委组织部)
野徐镇报名咨询电话:0523-80801665
寺巷街道报名咨询电话:0523-86815191
明珠街道报名咨询电话:0523-86841655
凤凰街道报名咨询电话:0523-86864545
沿江街道报名咨询电话:0523-86970233
举报电话:0523-89690308(区纪工委)
0523-89690612(区党工委组织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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