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 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泰兴市人民医院、泰兴市中医院、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高层次人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单位 |
岗位 |
招聘专业 |
学历 |
招聘 计划 |
备注 |
---|---|---|---|---|---|
泰兴市人民医院 |
学科带头人 |
影像医学、妇产科学、心脏外科学、小儿内科学、肿瘤内科学、病理学、普通外科学 |
研究生 |
2 |
取得相应学位并具有高级职称 |
临床 |
影像医学、妇产科学、肾脏病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骨外科学、心脏外科学、消化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小儿内科学、肿瘤内科学、病理学 |
研究生 |
7 |
取得博士学位 |
|
临床 |
小儿内科学、肾脏病学、风湿病学、消化内科学、肿瘤学、血液病学、急诊医学、危重病医学、传染病学、临床麻醉学、疼痛治疗学、妇产科学、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眼科学、整型烧伤医学、临床医学(七年制,骨外科方向)、医学影像(CT、MRI、超声等)、中医外科学(中医肛肠方向)、临床检验诊断学、分子生物学、病理学、病案信息管理(情报学) |
研究生 |
25 |
取得相应学位 |
|
泰兴市中医院 |
临床 |
中医妇科学、中医内科学、中西结合临床、中医学 |
研究生 |
3 |
取得相应学位 |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 |
外科学(骨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泌尿)、内科学(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儿科学、妇产、眼科、头颈外科、肿瘤内科学、急诊医学、医学影像学 |
研究生 |
3 |
取得相应学位 |
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 |
西医临床医学 |
研究生 |
1 |
取得相应学位 |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除符合招聘计划中规定的学历、专业等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信息发布指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泰兴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 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面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2.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 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现场报名地点: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江苏省泰兴市文昌东路88号公共卫生大楼703室)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413034882@qq.com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1个岗位。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简章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应详细填写报名表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收到报名表后24小时内回复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前根据通知到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现场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苏人社发〔2013〕325号)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对考生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技能等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考察。
6.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聘用审批结束前,因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605006(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87605002(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txlss.gov.cn/index_old.asp)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