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泰州市博物馆是地级综合性博物馆,自2013年试开放以来,接待了来自海内外的热心观众,参观人数逐年递增。为了满足观众对讲解的需求,更好的宣传泰州历史文化,发挥社会教育职能,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编外工作人员)2名。我馆热忱期待你的加入,为加快文化泰州建设增添新的活力。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包括四市二区)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博物馆事业。
(二)有志于从事讲解工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历史学、博物馆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英语及相关专业,有讲解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
(五)普通话标准流利(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三级甲等以上),口齿清楚,声音洪亮,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缴纳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考生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2日,每天9︰00--17︰00,报名地点:泰州市博物馆(鼓楼南路297号)。
(三)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形象初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
(四)考试考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竞聘候选人进行答辩和面试。
(五)公示体检。根据竞聘候选人总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泰州市博物馆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合格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3个月,期满签定劳动合同,办理相关保险。
五、解释咨询
本简章由泰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先生、孙女士
咨询电话: 80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