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驾驶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编外)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大市户籍(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经审查,适合法院工作;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高中以上学历,A1驾照,十年以上连续安全驾驶经验。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17:00之前)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本公告附件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并发至wzqfyzzc@126.com,填写内容应真实详细,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具体“姓名”和“应聘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驾驶证等(以上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传达室东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五、考试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本次招录。
1、技能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1:2的比例,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单项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面试等后续考试。
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szwz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解决。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考试(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资格审查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短信通知及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87522。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00-17:00。
咨询电话:65687510、65681366。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