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博士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http://www.csit.edu.cn)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带头人、博士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博士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代码 |
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 |
专业要求 |
学历及职称 |
年龄 |
其他条件 |
Z01 |
智能制造学院 |
专业带头人 |
2 |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50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近年来,教科研成果丰硕,在专业建设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或带领团队的经验。 |
Z02 |
生物医药学院 |
专业带头人 |
1 |
生物工程类、药学类、医药化工类、医学类 |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50周岁及以下 |
|
Z03 |
人工智能学院 |
专业带头人 |
1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50周岁及以下 |
|
Z04 |
经济管理学院 |
专业带头人 |
1 |
财务财会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经济类 |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50周岁及以下 |
|
Z05 |
艺术设计学院 |
专业带头人 |
1 |
艺术类 |
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
50周岁及以下 |
|
B01 |
智能制造学院 |
专任教师 |
4 |
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02 |
智能制造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03 |
智能制造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材料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本科或硕士阶段须为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等相关专业 |
B04 |
人工智能学院 |
专任教师 |
3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05 |
人工智能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无线电物理、物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06 |
生物医药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药学类、医药化工类、医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07 |
生物医药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生物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08 |
经济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财务财会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经济类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09 |
经济管理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旅游管理、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10 |
艺术设计学院 |
专任教师 |
1 |
艺术、艺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设计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B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任教师 |
2 |
社会政治类 |
博士研究生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相应学位 |
备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符合学院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五)年龄要求: Z01-Z05号专业带头人岗位,需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B01-B11号博士教师岗位,需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人才类别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租房补贴(两年) |
备注 |
专业带头人 |
60-100万 |
面议 |
0.3万元/月 |
/ |
博士教师 |
30-100万 |
10-15万 |
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在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前,前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参照副教授执行 |
具体待遇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一人一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csit.edu.cn。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博士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本人主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扫描件。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以及成绩单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经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3天,报送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
五、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正式考试前进行,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应聘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后即可申领),复审(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的资格复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复审点(考点)参加复审(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
Z01-Z05号专业带头人岗位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教学科研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情况。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B01-B11号博士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成绩当场公布。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教学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经公示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四)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23、0512-53940887
邮箱:rsc@cs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附件: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博士教师报名表.doc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