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招聘岗位
02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四)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03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9:00—2022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三)报名所需填报材料:
1.《2022年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文末附件一) 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5.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档。
上传材料时,须确保材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2-5项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
报名邮箱:670498130@qq.com咨询电话:0512-85182204(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当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04考试
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将于2022年3月17日9:00—13:00通过电话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相城普法微信公众号、相城区司法局公示栏、相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子屏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标准计算。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另行安排加试。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次日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相城普法微信公众号、相城区司法局公示栏、相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子屏公布,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05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公示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06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相城普法微信公众号、相城区司法局公示栏、相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子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07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城区司法局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相城区司法局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苏州市相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用工期间,由相城区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待遇按照相城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08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0512-66183142。
09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需签署《健康承诺书》,并确保考试全程佩戴好口罩。
“苏康码”非绿码、在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行程轨迹异常、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现场测量体温高于等于37.3℃或有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不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城人才网相关公告,合理安排行程,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10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8518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