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姑苏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部门人员队伍建设,不断适应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姑苏区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掌握照片视频后期编辑处理技能;
2.苏州户籍(大市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
三、报名、审查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30-16:30;
2.报名地点:姑苏区融媒体中心(姑苏区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1楼东门);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户籍证明、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如有工作经历请提供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报名现场交证书材料复印件(A4规格),并审核原件;
4.姑苏区委宣传部审查应聘资料及报名资格,确定通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
四、招聘方式
1.采取面试方式。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13:30,
地点:姑苏区融媒体中心(姑苏区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1楼东门);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结果将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gusu/)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gusu/)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
七、聘用管理及其他
1.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人员录用后与本部门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3.在聘期内,一方提出中止合同,须在中止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涉及赔偿问题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部门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8725630。
九、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参加报考人员需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不得参加;报名与面试当日请经过体温测量,凭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入场。
2.本简章由姑苏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姑苏区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