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派出所、曹安派出所辅警队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花桥派出所辅警队员20名、曹安派出所辅警队员20名,共计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 报考人员限昆山户籍,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12月11日至2002年12月13日之间出生人员)。
4.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高校生;(3)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派出所、曹安派出所辅警队员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2.报名时,报名者视所报职位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则提供)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前往,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1日-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报名者根据所报考岗位自行前往报名。花桥派出所(花桥镇仓业路566号)、曹安派出所(花桥镇曹新路699号)。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四、考试
岗位1-1、1-2、2-1、2-2考试环节包括体能测试与面试:
1.体能测试。
(1)项目:男性,1000米跑步和俯卧撑。女性,800米跑步及仰卧起坐。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算,每项各占50%。
(2)报名成功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1-3考试环节包括笔试与面试:
1.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均进行笔试,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加分项
中共党员(须提供基层党组织证明)、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持驾驶证B1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体能测试(或笔试)成绩加2分,驾驶证D照及E照,体能测试(或笔试)成绩加1分,硕士及以上学历,体能测试(或笔试)成绩加4分,不累计计算。报名时被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限花桥籍),体能测试(或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加2分,各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以上均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或文件。
六、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另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体检人员需填写《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和《申请书》。
七、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录用和报到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岗位1-1和2-1、1-2和2-2中如有缺额部分,将征求考生意愿,根据总成绩从按高分到低分进行统筹。
九、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608461、0512-57608483。
招聘简章、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中国昆山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http://www.ks.gov.cn/)。咨询电话:0512-57698320(花桥派出所)、0512-57609866(曹安派出所)。
十、本《简章》由昆山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曹安派出所负责解释。
附件1: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桥派出所、曹安派出所辅警队员招聘职位一览表.xlsx
昆山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
昆山市公安局曹安派出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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