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苏州公务员考试   
苏州公务员考试
2020年苏州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0-07-2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字体: 】              

  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如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分别于资格复审(面试)前2天16:00前将证明材料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送到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附后)。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30日-8月1日,每天9:00-16:00。


  2.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长安路3223号)。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程序


  1.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携带《考生承诺书》(双面打印)和本《公告》规定材料,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指定时段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到现场按以下步骤完成复审:


  (1)考生凭身份证到服务台打印《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


  (2)考生凭《资格复审表》及本《公告》规定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到“复审”窗口摊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承诺书》和材料复印件(一份)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留存。


  (3)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后,考生凭《资格复审表》及本《公告》规定材料原件到“复核”窗口摊位由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复核。


  (4)通过复核后,考生凭身份证和《资格复审表》到“缴费”窗口摊位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请自带现金)。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就业协议书》本人联原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往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4.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段学位证书)。


  5.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6.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


  7.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8.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9.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各类视同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各类视同应届毕业生的情况相应作出书面承诺。


  10.考生需要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8月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通知书》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缴纳面试费用后,于2020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7:00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传真):0512-63950942;


  邮箱:649601820@qq.com。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