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下称轨交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及人数
岗位A、17名,限男性,协助民警开展轨道交通内的巡逻防控、信息采集、纠纷化解、身份查验、服务群众等警务活动;
岗位B、3名,限男性,协助民警开展轨道交通内的巡逻防控、信息采集、纠纷化解、身份查验、服务群众等警务活动,工作单位为轨交分局庞金路站派出所。
二、报考对象
1、岗位A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岗位B限苏州市吴江区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三、报考要求
报考轨交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单侧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体检标准按招聘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6月3日9时至6月7日14时登陆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下同)进行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8日14时至6月9日17时登陆苏州人才网查询并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20年5月1日以后)以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和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审核确认书》的要求自行到苏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1分钟跳绳和1分钟俯卧撑。《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对照表》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成绩=(折返跑成绩+俯卧撑成绩+跳绳成绩)/3(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于当天体测全部结束后公布于体测地点。根据体能测试的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将公布于苏州市人才网。
(2)面试: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生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此次体检增加核酸检测和肺部CT,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被问责的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68718806、68718780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负责解释。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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