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山市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开招聘简章
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昆山市城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昆山市城管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协管员38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3.男性(主要从事城市管理一线工作)。
4.昆山户籍。
5.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15日(周四-五)(9:0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昆山市城市管理局大楼(长江北路86号)。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昆山市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四、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设合格线,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体能测试结果由高至低按照2:1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体能测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优者在前。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城市管理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和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守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咨询电话:57759663(市城管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57331931(市城管局城管督察科)
本简章由昆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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