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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公务员考试
2019年宿迁沭阳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招聘134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9-07-30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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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提醒:现场报名(7月29日—8月16日)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沭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沭阳县韩山人民医院(韩山中心卫生院)和马厂人民医院(马厂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其中事业编制身份人员46名、院聘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⒌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见附件2)为准。

  ⒍报考年龄:

  ⑴事业编制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⑵院聘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至60周岁以下(195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

  ⑵在读有学籍学生;

  ⑶受过刑事处罚、违法、违纪处分的;

  ⑷考生被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⒏原沭阳县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聘的,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一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 1日)。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继续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实名入库、“黑名单”管理,并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社部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卫健局)会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花乡沭阳网(www.shuyang.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等)。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⒈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沭阳县卫健局四楼会议室(沭阳县苏州东路11号)。咨询电话:0527-83581591。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花乡沭阳网下载)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⒉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⑴沭阳县卫健局、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⑵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⑶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⑷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⑸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沭阳县卫健局会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0527-83581591或0527-83595162联系。

  ⒊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沭阳县卫健局408室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三)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卫健局会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已取得应聘岗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应聘人员一律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沭阳县卫健局会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花乡沭阳网),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附件5),原沭阳县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需提供一年期以上的解聘合同,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每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布。

  面试由沭阳县卫健局会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花乡沭阳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算应聘成绩。

  (五)体检

  参加笔试考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直接参加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卫健局会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接到参加体检通知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沭阳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花乡沭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沭阳县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手续办理与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院聘人员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根据公立医院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属公立医院原则上可按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0%—180%掌握。对个别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且经费保障能力较强的,可再适当提高调控线范围。为充分考虑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职业特点,在此基础上,可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医务人员延时加班、值班、夜班和上门服务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劳动的报酬。增加幅度可按当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15%掌握。

  院聘人员工资水平遵循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实行协议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简章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沭阳县卫健局:0527-83592246

  沭阳县人社局:0527-83595866

  政策咨询电话

  沭阳县卫健局:0527-83581591

  沭阳县人社局:0527-83595162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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