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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公务员考试
2015年宿迁苏州外国语学校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5-12-14      来源: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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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简章补充公告


  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就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简章补充公告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由原来的12月25日,延长到12月27日。


  二、调整完善相关招聘程序。具体内容详见附后。


  本补充公告发布前已报名的考生信息仍然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简章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是苏宿工业园区内第一所九年制公办学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首年开班需求拟招聘中小学各科教师35名(正式事业编制),现面向社会诚邀优秀教师加盟。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79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已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名教师、省特技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3〕100号)、《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迁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宿公通2015(28)号)、《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实施细则(试行)》(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专业能力考核、资格复审、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网站、宿迁市教育局网站、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12月27日17:30。


  2、资格初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8日17:30。材料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接收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的,视为报名未通过。


  3、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17:30。


  4、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1月3日17:30。以现场缴费和网上银行转账的实际到账时间点为准,逾期的,视为报名未通过。


  5、报名网站:宿迁人才新干线(http://www.sqrcxgx.com)。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527—82868566。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27—82860153、82868213。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再进行缴费。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缴费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14∶00—17∶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个人报名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寄送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寄送地址:江苏省宿迁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紫金山路12号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收(封面注明“应聘单位及岗位名称”),邮编:223800。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按照下载模板填写的个人简历(下载地址: http://www.ssfls.cn)和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等。


  报名网站将及时公布资格初审结果。考生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现场专业能力考核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三)缴费方式


  报名人员本人开通网上银行进行网上银行转账,账号:1116020009300272477,账户名称:江苏省苏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网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城支行,在转账页面填写附言:姓名+报名岗位,转账应注意到账时间。


  (四)现场专业能力考核


  按照“招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对各岗位报考人员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采取书面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考核时间:2016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以《现场专业能力考核准考证》为准。


  已缴费考生须于2016年1月7日—1月8日,登录宿迁人才新干线(http://www.sqrcxgx.com)打印《现场专业能力考核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现场专业能力考核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各种考核、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现场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网站、宿迁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1月23日。


  根据现场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资格复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费100元/人。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时间:2016年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设计一节课,并进行10分钟左右的微型课教学(演课),主要考核报考人员课堂教学能力。


  (七)面试


  时间:2016年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综合素养,面试形式为答辩。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环节,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即该项考试总分的60%)为合格。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面试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现场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教育局共同审核),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5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市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现场专业能力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聘用审批截止时间)。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人员上岗后,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规范的《聘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学校将提供宿迁市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及专业发展通道。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527—82868566(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2860153、82868213(江苏省苏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


  0527—8286851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0527—84389620(宿迁市教育纪工委)


  0527—84359865(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岗位简介表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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