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国税服务窗口工作人员4人。
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年内工作中无任何纪律处分,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无重大过失。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4、报考者需具备国家承认的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计算机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宿豫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区财政局204室)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3、报名者须携带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制简历一份。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经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小于等于5:1,只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大于5:1,先组织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范围参考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人数不足1:5的,面试得分60分为合格。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大于等于1:5,以面试成绩为准)。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将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进行公示。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宿豫区综合治税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无异议的人员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薪资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每月2200元,考核根据政务服务大厅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宿豫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465336(节假日正常休息)
附件:报名表
宿豫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